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國際合作追蹤500名乳癌患者10年研究顯示,使用瘦體精解藥癌症擴散少6成,質疑癌症患者吃下瘦肉精,癌症會擴散;呼籲衛福部食管署規定標示是否殘留。
代表消基會,參與過政府召開是否要開放使用瘦肉精肉品進口跨部會研討會的精神科醫師、消基會衛生保健委員會委員蘇偉碩,今天提出以上國際研究結論。
他說,2010年,英國諾丁漢大學醫學院、約翰凡季斯特癌症研究中心與德國威騰大學免疫研究院的專家,共同發表一篇論文,所做研究追蹤將近500名乳癌患者10年。
他並說,結論顯示,使用瘦肉精解藥(B型腎上腺作用拮抗劑)的乳癌病人,不管在癌症的轉移率(癌症擴散)和10年死亡率方面,都「明顯」比沒有使用該類藥物的乳癌病人好很多;其中,癌症轉移率少了57%,近6成;10年總死亡率少了72%。
他說明,研究沒有說反之,若癌症患者吃下瘦肉精,癌症擴散會增6成,但是可以推論的是,癌症患者若吃下殘留瘦肉精的肉,癌症是可能會擴散的;另外動物實驗在鼠的部分也顯示,對癌症的老鼠注射瘦肉精藥劑,對比沒有注射的癌症老鼠,癌症擴散會增加30倍。
消基會提供說明,B型腎上腺作用拮抗劑會減少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對體細胞的藥理作用,所以,該實驗在證明乙型受體素對乳癌的作用,而拮抗劑扮演降低乙型受體素對體細胞的藥理作用功能;B型腎上腺受體素就是瘦肉精,學術名稱又叫作乙型腎上腺受體素(β-adrenergic agonists)。
此外,消基會旗下刊物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消基會7月在各通路購買17件豬肉、7件牛肉、3件鴨肉、3件鵝肉,依CNS國家標準規定進行7種乙型受體素檢驗,只有 1件美國牛肉有殘留,但符合政府公告標準,在0.01ppm以下。
陳智義強調,但是還有其他20幾種乙型受體素若被業者使用,是沒有驗,也不會驗出來的;為保障癌症患者消費權利,呼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標示是否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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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楊淑閔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09050137-1.aspx,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樂活營養師感謝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