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癌症標靶藥物癌思停(Avastin)在治療轉移性乳癌成效,歐美皆做評估,歐盟藥物管理局發表聲明,肯定癌思停與化療藥物太平洋紫杉醇合併治療轉移性乳癌的醫療價值;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則指出,在評估標靶藥物癌思停於治療乳癌的療效後,建議更改其於乳癌的適應症,不過其他適應症包括大腸直腸癌、肺癌及惡性神經膠質腦瘤並不受影響。
癌思停是醫界首度利用抑制腫瘤血管新生為機轉的標靶藥物,歐洲藥物管理局在專家委員會(CHMP)審查多項研究結果認為,癌思停與化療藥物太平洋紫杉醇合併使用,在治療轉移性乳癌上有其醫療價值,因此將持續維持癌思停與太平洋紫杉醇併用於轉移性乳癌治療在歐盟的適應症。
不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在審查四項研究之後,建議廠商移除其治療乳癌的適應症,但目前美國的乳癌患者仍可與醫師討論是否繼續使用。藥廠表示,「目前藥廠傾向辦理公聽會,希望爭取保留癌思停於乳癌的適應症。」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也發表聲明,指出國內癌思停所核定用於治療乳癌之適應症為與化療藥物太平洋紫杉醇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陰性轉移性乳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會針對相關臨床實驗資料進行後續評估,但現階段患者治療選擇並不會受影響,患者仍可與醫師討論使用癌思停的必要性,但國內通過的其他適應症包括大腸直腸癌、非小細胞肺癌及惡性神經膠質腦瘤則不受影響。
中華民國乳癌醫學會理事長俞志誠表示,目前台灣臨床上使用數量不多,患者出現嚴重副作用的狀況也少見,醫界會針對相關臨床試驗資料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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