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依據抽菸、性別等作為肺癌病患接受標靶治療的條件,但台大醫院臨床試驗發現,經檢測發現基因突變者,建議一開始就接受標靶藥物,可提高肺癌病人療效。
台大醫院腫瘤醫學研究團隊參與1項亞洲大型肺癌治療研究臨床試驗。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表示,這項研究共收案亞洲9國,共1217位肺腺癌患者,其中有94%不抽菸,台灣有100多位患者參與研究,追蹤4年。
楊志新說,過去是以抽菸、性別等條件,作為選擇病人接受標靶藥物治療依據,但這項研究發現,若肺癌細胞中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EGFR)突變的病人,第1線(一開始)使用標靶治療藥物,比傳統化學治療效果好,病人生活品質也較好。
台大醫院內科部副主任余忠仁說,日本研究也發現,EGFR突變的病人,第1線使用標靶藥物後,半數患者可存活30個月以上;過去沒有使用標靶藥物者,存活期只有10到12個月。
楊志新說,希望健保局可以給付肺癌患者第1線使用標靶藥物。另外,他說,基因檢測在未來將扮演愈來愈重要角色,作為醫師選擇患者用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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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中央社/記者 陳麗婷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020078&pType1=MD&pType0=aHEL&pTypeSel=&pPNo=1,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防癌101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