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大學運動醫學會(ACSM)的最新指南,雖然癌症患者長期被告知要慢慢來,但他們可以,而且應該在治療之前以及治療期間盡可能地做體能活動。
這份指南的主要執筆者、也是賓州大學醫學院Abramson癌症中心的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副教授Kathryn Schmitz博士表示,我們必須超越過去的觀念,以前認為運動對癌症患者來說是有害的。
Schmitz博士向WebMD表示,體能活動帶來許多好處,包括改善有氧適能和強度、降低疲勞、生活品質更好、以及改善身形。
她表示,沒有人說你應該在化療期間去參加馬拉松比賽,但你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做你感覺舒服的運動。
波士頓達那-法柏癌症研究治療中心的Jennifer Ligibe醫師表示,許多停止體能活動的癌症患者,在治療期間和康復初期再度開始運動。
她向WebMD表示,首先,如果我們能避免癌症患者減少體能活動的話,我們就能阻止患者的病情每況愈下。
Ligibel醫師主持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年會中這個指南的討論會。
【建議做適度的活動】
ACSM的13人小組在檢視過一些針對癌症治療期間和治療後,體能活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之後,提出了運動的建議。該小組針對乳腺癌、前列腺癌、血癌、結腸癌、以及婦科癌症。
一般來說,根據這份指南,每週 5天,每天30分鐘適度的活動對癌症患者是有益的,像是建議一般大眾散步,甚至在治療期間也是如此。
但是專案小組建議,它不是個放諸四海皆準的處方,且治療方案應針對個人,同時考量他們的整體健康、診斷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安全的因素。
例如,有胃癌或其他胃腸癌症的人,以及那些癌症已擴散到骨頭的人,都要盡量避免沉重的重量訓練;免疫系統受損的人可能要避免在公共健身房運動。
專案小組表示,許多癌症治療會有一種常見的副作用,也就是所謂周邊神經症,如果你的知覺受損,或是你的手腳有坐如針氈的感覺,那麼在室內騎固定式腳踏車可能比負重運動更好。
Schmitz博士表示,瑜伽一般來說是安全的。至於彼拉提斯(Pilates)則沒有公開的證據可供專案小組審查,所以無法做出建議。
Ligibel醫師表示,罹患乳腺癌的婦女可以做上半身的訓練,但應該緩慢的做,跟許多人的做法不同。
她表示,一般來說,癌症患者在開始適度的運動計畫前不需要做任何正式的測試,例如壓力測試等,但患者應該和醫生們討論。
指南中聲明,有心臟疾病的人不管是否與癌症有關,還有病態肥胖者都需要額外監督與運動修正。
Schmitz博士表示,重要的是不能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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