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那壞,人生是黑白;肝那好,人生才是彩色的」。這句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尤其是肝病末期的病人及家屬,更能深刻體會到它的含意。肝臟末期病人常會出現食慾不振、整日疲倦無力、黃疸、皮膚搔癢、頑固性腹水、食道靜脈瘤曲張出血、肝性腦病變等。這些病徵讓病患及家屬無法過一般正常人的生活,長期處於恐懼的陰影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吐血或昏迷,完全沒有生活品質可言。因此,不管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急性或慢性肝衰竭,當內科或外科治療沒有辦法維持基本的肝功能,並且有持續惡化的可能時,就應考慮--肝臟移植。
但是什麼時候是肝臟移植的時機呢?太早實施可能會剝奪病人接受內外科治療的機會,太晚實施又怕病情惡化到影響手術的成功率,因此移植的時機是很難抉擇的。一般原則是移植手術「應延遲到讓病患的肝功能有自行穩定或恢復的機會,又要及早到讓手術有適當的成功機會」。
以下列出常見的肝臟疾病,末期時需要考慮肝臟移植: (1)先天性膽道閉鎖。(2)先天性肝臟代謝疾病如Wilson,s disease。(3)失代償性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引起之肝硬化,如B型肝炎或C型肝炎*酒精性肝硬化*不明原因之肝硬化。(4)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5)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6)原發性肝臟惡性腫瘤;*肝功能不適合腫瘤切除手術*單一腫瘤小於五公分,或單側肝葉三顆腫瘤以下且每顆腫瘤小於三公分。(7)其他原發性腫瘤,如次發性神經內分泌瘤、肝母細胞瘤、惡性類上皮細胞瘤及血管內皮細胞瘤等。(8)Budd-Chiari症候群。(9)猛爆性肝炎或藥物引起之急性肝衰竭。(10)其他末期肝臟疾病,無法以傳統方法治療者。
然而並非所有的肝病末期病患都可以接受肝臟移植,它的禁忌症包括:(1)年齡六十五歲以上(2)有無法控制的感染者,如敗血症(3)愛滋病帶原者(4)活動性肺結核未完全治療者(5)有惡性腫瘤者:*原位癌、早期膀胱癌、基底細胞癌等不影響肝臟移植。*惡性黑色素瘤、乳癌、消化道腫瘤及肺癌經完整治療後,無癌症復發,未達五年者。*其他癌症,完全治療後,無癌症復發未達二年者(6)心智不正常者或無法長期配合藥物治療者(7)嚴重心肺功能障礙,如慢性心臟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8)嚴重腦血管或週邊血管病變,使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且無法接受重建手術者(9)免疫系統不全或自體免疫疾病,雖經治療仍預後不良者(10)藥癮患者(11)酒癮戒除未足半年。
肝臟移植提供了末期肝病有效的治療方式,使病人重獲嶄新的人生。
(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高醫醫訊月刊第二十三卷第六期/李金德 醫師、莊世昌 醫師http://www.kmuh.org.tw/www/kmcj/data/9211/17b.htm,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防癌101感謝您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