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若瑟醫院昨(八)日召開大腸癌的篩檢與治療記者會腸胃科劉建國醫師表示:因為國建局提供的民眾癌症篩檢服務的關係,同事們都主動做檢查或請家人做檢查。在這一波檢查當中,便發現了幾位同事及眷屬有大腸瘜肉..等病灶。
在台灣,大腸癌位居所有癌症死亡率排名的第三位。但是,很多的大腸癌和瘜肉在初期並不會產生任何的徵狀(流血或腹疼)。事實上,徵狀發生後才接受治療的大腸癌病人,治癒的比率大約只有一半。而早期的大腸癌病人,也就是包括還未產生症狀時,便及早接受治療的病人,治癒的比率則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同時,多數的大腸癌是由大腸瘜肉轉變的,如果將這類具有癌變潛力的瘜肉摘除的話,就能預防繼發的大腸癌。
劉建國醫師指出:所謂大腸癌篩檢,就是希望從一般大眾之中,找出比較可能發生大腸癌的人,接受進一步的檢查和定期追蹤,所以針對的是沒有任何徵狀的群眾。如果是已經有徵狀的人,則不論年齡,都必須接受進一步的診斷檢查。篩檢的方式有:
1.直腸指診
2.糞便潛血檢驗:偵測糞便中是否有少量或是肉眼看不出來的血液。這項檢查不但簡單而且便宜,可惜只能查出正在出血的大腸癌或大腸瘜肉。根據研究顯示,有接近一半的大腸癌病人和百分之九十的大腸瘜肉病人,用糞便潛血檢驗檢查不出來。另外,糞便潛血檢驗陽性的人當中,則只有大約百分之十的人真的罹患大腸癌。其它疾病或食物也可能造成糞便潛血檢查陽性,所以很多醫師便用其它更準確的篩檢方法,取代糞便潛血檢查。
3.乙狀結腸纖維鏡檢
4.大腸鏡檢
5.大腸雙相鋇劑攝影檢查。
如果你沒有任何的大腸癌危險因子,建議從四十歲開始,每年接受糞便潛血檢驗和直腸指診。對於具有大腸癌危險因子的人則建議如下:
1.罹患大腸瘜肉的人,而且瘜肉種類屬於具有癌變潛力者,建議隔年或者三年內,複檢大腸鏡。
2.如果一等血親,像是父母、兄弟姊妹、或子女,已經罹患大腸癌,則建議從四十歲開始,每五年檢查大腸鏡一次。對於一等血親年輕時就罹患大腸癌的情況下,則建議比其診斷年齡提前五年開始,每五年檢查一次大腸鏡。
3.如果你的家族中有幾位親屬,在不同的世代罹患大腸癌,而且診斷的年齡比較年輕,建議你在二十一歲開始,每二年檢查一次大腸鏡;從四十歲開始,每年檢查一次大腸鏡。
4.家族中如果有人罹患家族性腺瘤的瘜肉症,則最好從青春期開始,每年檢查可彎曲的乙狀結腸鏡。
5.已經罹患大腸癌的個人,在手術切除大腸癌之後,除了每三個月的複診之外,每年應接受大腸鏡檢查一次。
6.對於有發炎性腸疾,而且侵犯全部大腸超過八年病史的病人,應每年或每兩年檢查大腸鏡一次。至於局限於左側大腸的發炎性腸疾病人,應在超過十五年病史後,每年或每兩年檢查大腸鏡一次。曾經罹患乳房、卵巢、或是子宮方面癌症的女性,在她一生之中,大約有六分之一的機會罹患大腸癌。所以應該從四十歲開始,每三至五年檢查大腸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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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引用 台灣新生報/記者 劉春生 專文 http://61.222.185.194/?FID=12&CID=115001,對於引用有不同意見或看法,歡迎與我們聯繫反應,我們將會立即處理或與您聯繫。聯絡信箱 editor@funhit.com.tw,防癌101感謝您的指教!)